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公司董事会于 2015 年 10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15 年 10 月 28 日在公司总部 12 楼会议室如期召开。会议应到
会董事 11 人,实到会董事 11 人。公司监事会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曾光安董事长主
持。本次会议通知及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1、同意公司与中国铁建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等其他合格出资人共同在天津设立
2、同意公司向中铁建租赁有限公司出资额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3 亿元,公司在
租赁有限公司的占股比例为公司实缴出资额除以租赁有限公司全体出资人实
3、同意在前述最高额度(人民币 3 亿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框架内,授权公
司董事长或董事长书面授权的其他人员办理与设立中铁建租赁有限公司相关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签订最终股东协议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文件内容,配合尽职调查事宜、
按照全体出资约定划拨出资款等其他有利于租赁有限公司顺利筹建和开业相关工
作,并遵照上市公司制度和本公司章程对该项目最终方案和相关协议等文件及时履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时发布的《柳工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5-30)
1、同意公司按评估价格共计 5211.75 万元向公司控股股东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出售
2、同意按截止 2015 年 9 月 30 日相关资产账面净值加税金共计 2213 万元的价格向关
联方广西中源机械有限公司(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出售公司油箱业务
3、同意授权公司经理层分别与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广西中源机械有限公司签
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曾光安先生、黄祥全先生、何世纪先生
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俞传芬先生、黄海波先生、苏子孟先生、许文新先生、季德钧先
该项议案获参与表决的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表决情况为:8 票同意,0 票反对,0
详见公司同时发布的《关于向关联方出售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31)。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柳 工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从短期技术面看,近期消息面一般,主力资金无明显迹象,短期呈现震荡趋势,市场关注意愿一般。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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